自驾游时让导游代驾,谁知导游操作不当发生车祸,受伤游客遂将旅行社告上法庭。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旅行社赔偿,旅行社上诉。 旅行社的代理律师昨日称,应该由游客和导游承担责任。 导游代驾出车祸 对年近六旬的曹先生夫妇来讲,开车到新疆一游,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。 经过一段精心准备,去年8月3日,他们找到重庆宏帆旅行社,签订了《自驾游国内旅游组团服务合同》,交了1.092万元旅游费用,三天后,高高兴兴地出发了。哪知,出发的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,他们在甘肃境内,导游江某驾车时操作不当,致使车子开出公路翻下路坎,车上5人全部受伤,车子也被撞坏。当地交警部门认定,江某付事故全部责任。 他们在当地医院急救后,于8月8日回到重庆继续治疗。 游客起诉旅行社 由于车祸,曹先生夫妇不仅去新疆自驾游成了泡影,还遭受了巨大损失,仅医疗费、车辆维修费就花了4万余元。 曹先生称,签合同之前,他要求旅行社安排一位会开车的导游,旅行社当即答应。出发前一天,旅行社称安排了导游江某带他们出游,江某会开车,可以在曹先生疲劳时帮忙驾车。 “既然是导游驾车出的车祸,当然应该由旅行社赔偿。”基于这样的想法,他们起诉宏帆旅行社,要求对方赔偿8万余元。 判决旅行社赔钱 江北区法院认为,曹先生在未了解江某驾驶技术的情况下,轻易将车交给江某驾驶,对这次事故存在过失,但属于一般过失;导游江某存在重大过失。另外,导游代驾主观上是为了实现旅行社的利益,客观上与执行职务的外在表现相符,因此,其行为后果应当由该旅行社来承担。 本月中旬,法院一审判决,旅行社赔偿曹先生夫妇医疗费、车辆维修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5万余元。 旅行社上诉称无责 宣判后不久,旅行社上诉。 “自驾游,顾名思义,就是自己驾车出游。曹先生让导游代驾,出了车祸,就该他们自己负责。”昨日,旅行社的代理律师田荣明称,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,没有代驾的业务,旅行社也没有收取曹先生任何代驾费用,因此,曹先生要求江某代驾是个人行为,由此产生的后果也应当由曹先生和江某自行承担。莫雪庆 |